新京报讯(记者裴剑飞)昨日上午,交通部开会例会发布会,发布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两份文件。据理解,网约车驾驶员服务标准也将划入出租车服务质量考核体系。出租车(还包括网约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分数高于3分的,要“回炉”拒绝接受培训,而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还必须分别创建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
网约车将划入出租车服务考核体系在交通运输部5月份例会新闻发布会上,新的修改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全称《办法》)月对外发布。据理解,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指标设置上包括加分项与特分项,网约车平台企业不按规定与驾驶员签定劳动合同、不加装卫星定位设置,网约车驾驶员向警方运营、蓄意取道等情况皆为加分项。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回应,《办法》将网约车新的业态划入考核,具体网约车和巡游车,均须积极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指标设置上,既考虑到了网约车和巡游车的共性拒绝,增进新的杨家业态良性竞争、逐步融合发展;又根据网约车独特的经营服务特征,量身自定义设置了数据终端、运营服务信息公开发表等指标。其中,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考核基准分成1000分,共计设置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性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扣分项目等6类共计19个项目的考核指标。而网约车驾驶员考核基准分成20分,在考核周期内分数高于3分的,须按拒绝拒绝接受培训。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分别创建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
查办以顺风车名义积极开展非法运营不道德“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中,无论新的杨家转入者,依法合规经营都是前提,任何企业都无法看清妨碍市场秩序、确保乘客安全性和合法权益的底线。”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回应,前一段时间交通运输部倒数放了9篇针对网约车行业乱象的文章,将近一段时间于是以抓住制订实施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下一阶段将采行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吴春耕还回应,对于规范网约车行业问题,交通部期望有关各方给与大力因应,联合探寻创建政府、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及行业协会联合参予的多方协同管理机制,尤其是增强行业信用体系,规范网约车行业身体健康发展,大大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佳地符合人民群众上下班市场需求。
针对社会注目的“顺风车”乱象,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回应,各地还不应强化压制以“顺风车”或“小客车合乘之名”行非法运营之鉴的网约车行业违法行为。■焦点如何考核网约车驾驶员?驾驶员向警方运营、转借车辆将一次扣满20分根据新的修改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网约车驾驶员与巡游出租车驾驶员一样,都必须拒绝接受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据报,网约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基准分值为20分的计分制,并根据考核分数为驾驶员原作了AAA级、AA级、A级、B级4个信誉等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综合分数情况审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并获取查找服务。
按照《办法》拒绝,在考核周期内分数高于3分的,须按拒绝拒绝接受培训。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分别创建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
记者注意到,根据“网络购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向警方运营、转借车辆、蓄意泄漏乘客隐私、拾到乘客遗留物品逼不上缴等11项不道德将一次扣满20分;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私自中断服务的将被扣10分;蓄意取道的、擅自乘坐其他乘客不会被扣5分;车容车貌不整洁的、不按乘客意愿用于音响和空调等设施设备的也将扣住1分。除了加分项以外,新的修改的标准中,还加设了“特分项”,特分分值最低为10分。义务服务、拾金不昧、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不道德都将不会被再加1到10分的信誉分。
如何规范网约车管理?各地需强化事前管理制度未尽、平台不应实施承运人主体责任针对近期再次发生的几起网约车乘客恶性损害事件,交通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回应,交通部仍然紧密注目着网约车的运营安全性问题,也曾经特别强调网约车领域不是法外之地。为了切实加强乘客安全性确保,各方应向以下几方面应从,密切合作:一是强化事前管理制度未尽。
有关各方和企业应当严苛实施管理制度制度,特别是在是强化对驾驶员的驾驶员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记录等背景情况核查,避免不合规的企业、车辆和人员转入行业,攻下安全性底线;二是实施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承运人主体责任。平台公司应当的组织驾驶员积极开展岗前培训和安全性教育培训。网约车平台公司还不应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确保终端的车辆和驾驶员获得合法营运资质,并通过卫星定位和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确保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完全一致,强化营运中的安全性管理。尤其是平台公司应当对车辆长时间逗留和软件吊销等类似情况展开重点监管;三是各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各地监管部门应当强化对网约车行业的监督力度,完备网约车平台和驾驶员人信用体系。■涉及新闻擅自上地铁等9类不道德将进黑名单乘坐地铁时有擅自上下车、爬上护栏站台门等不道德,乘客将被列于“不当记录”信息库。
在昨天的交通运输部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得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全称《规定》)将于7月1日起实施,该规定具体了9类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性的不道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讲解,《规定》从运营基础拒绝、运营服务、安全性反对确保、应急处理等方面,具体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政策措施。为确保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性,《规定》具体禁令了9类危害或者有可能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性的不道德,还包括禁令擅自上下车,禁令爬上或者横跨围栏、护栏、护网、站台门等,禁令在车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停放在车辆,禁令在地面或者高架线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漂浮物体和无人机等低空飞行器。
针对乘客在轨道交通内经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规定》表明,将创建城市轨道交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不当记录和乘客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并按照规定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划入交通运输和涉及统一信用信息分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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